时间:2019-05-06 14:31作者:点击:
日前,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赴省妇联进行工作交流与走访,商议组织开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立法调研的活动安排,听取立法监督的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建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翟四虎,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龚晓燕,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单红 ,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林海君等人出席。
龚晓燕在交流中表示,就《反家庭暴力法》三年来在我省的实施情况来看,仍存在不足,结合我省自身特点,希望通过地方性立法予以补充和完善,使之在我省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达到基层好实施、老百姓看的懂,更好保护每位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目的。
据了解,多年来省妇联在推动我省反家庭暴力立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早在2002年,省妇联就推动我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陕西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2016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后,省妇联专门联合西北政法大学专家组在立法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陕西省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办法》(草案),在省人大等相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2019年2月该草案已通过陕西省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列入《陕西省人民政府2019年度立法计划》和省人大常委会预备审议项目。省司法厅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116条,目前正在梳理研究当中。
Copyright © 2012-2019 宝鸡市妇女联合会 版权所有 Power by BJRB 备案号:陕ICP备17004105号
声明: 本站文章有部分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