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带孩子的过程中
可能会遇到
一些与法律相关的问题
如何处理这些难题
令一些家长产生了困扰
“秦女子家学堂”通过具体案例
帮你解除困扰
教你“依法带娃”
上三年级的女儿和同学去公园划船,两个人在船上打闹玩耍时,女儿不小心把同学推下了船,幸好那位同学穿着救生衣且救生员就在附近,最后只是落水受凉、发高烧。事后,那位同学的家长把我们家和租船公司告上了法庭。我家承担了部分医药费,为什么还收到了法院发出的“家庭教育指导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三年级学生显然不具备自我保护能力,租船公司在未见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依旧同意两个孩子独自划船,自然要承担相应责任。而你们和那位同学的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安全责任人,没有切实履行好职责,让孩子独自前往水域游玩并发生危险,说明你们的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教育直接关系到孩子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家长需时刻关注,及时发现并预防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
儿子出生后,我们夫妻对女儿的关注变少了,她给老师哭诉父母只爱弟弟,自己感受不到爱。法院给我们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孩子争宠而已,是不是小题大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你们作为父母,要在日常生活和一言一行中体现出对男女平等的重视和践行,为子女树立榜样。若因对两个孩子区别对待导致女儿感受到你们重男轻女,你们应反思并调整行为,而不是简单地将女儿的心理压力变大、情绪失控等归结为“小孩争宠”。平衡对每个孩子的关爱,是多子女家庭父母的必修课。父母应该与孩子保持良好的沟通,真诚倾听孩子的感受。与此同时,一方面要让他们了解家庭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也要让他们感到被尊重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