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02 09:12作者:秦女子之声点击: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国家安全,从来不是遥远的“宏大叙事”,而是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身边小事”。
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主题为“统筹发展和安全,护航‘十五五’新征程”。秦小妹带大家一起来学习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知识,读懂“国家安全”的真正含义,做国家安全的守护者。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旨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设立这一节日,既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国家安全普法宣传走深走实、让“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理念深入人心的重要载体。

国家安全早已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以下20个重点领域,每一个都与你我息息相关,一定要牢记:
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生物安全、人工智能安全、数据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7项法定义务,这是每个中国公民的“必修课”: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维护国家安全,不是一句口号,而是需要我们每个人行动起来。遇到以下情况,请记得这样做:
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发现有人买卖、盗窃、抢夺国家秘密相关物品,立即制止并报告;
发现可疑人员在军事基地、保密单位周边徘徊、偷拍,及时报告;
收到境外机构、人员的可疑邀约、信息询问,坚决拒绝并上报;
发现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可疑行为,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举报。

如果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线索,不要犹豫,立即通过以下官方渠道举报,你的一次举报,可能就是守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力量:
✅ 举报电话:12339(全国统一的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
✅ 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
✅ 其他渠道: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通道、当地国家安全机关。

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Copyright © 2012-2019 宝鸡市妇女联合会 版权所有 Power by BJRB 备案号:陕ICP备17004105号
声明: 本站文章有部分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