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9-06-05 10:22作者:admin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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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妇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全国妇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独特作用和妇女的“半边天”作用,结合实际,现就妇联系统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作为新时代党的农村妇女工作的重要载体,作为妇联组织进一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具体行动,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最广泛地把农村妇女组织动员起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积极投身到乡村振兴的火热实践,为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巾帼力量。

二、主要任务

1、实施思想引领聚力行动,团结农村妇女投身乡村振兴伟大实践。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好“十九大精神润三秦 百千万巾帼大宣讲”活动,引领广大农村妇女进一步增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大力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激发农村妇女参与主体意识和自觉意识,把思想和行动凝聚到乡村振兴战略中来。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政策解读,帮助妇女及时了解、掌握和运用相关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发挥创新创造精神,在农村广阔天地展现作为、彰显风采。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三秦巾帼脱贫行动先进集体(个人)”等先进典型评树表彰,充分发挥女能人、女带头人等在乡村振兴中示范带动作用。
2、实施妇女素质提升行动,不断增强农村妇女参与乡村振兴的综合素养组织动员农村妇女积极参加政府部门及相关组织举办的各类技能、素质培训,使广大妇女特别使贫困妇女能够掌握一技之长,增强致富本领。整合各类资源,抢抓苏陕扶贫协作契机,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家政服务、手工制作、种植养殖、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适合贫困妇女特点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强贫困妇女主动脱贫的意识和自主脱贫的能力。结合妇联改革,配齐配强村妇联领导班子,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组织引领作用。发挥遍布城乡“妇女之家”作用,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农村妇女向上向善、学法守规、文明礼仪。 
3、实施特色产业扶持行动,大力促进农村妇女实现产业兴旺深化妇女手工、巾帼家政两大特色产业,在培育市场主体,延长产业链上下功夫。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等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继续扶持各类妇女手工、巾帼家政、巾帼脱贫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发展建设,巩固发展妇女手工艺大赛以及杨凌农高会妇女手工、巾帼现代农业脱贫成果展示平台载体,以农村妇女骨干、基层妇联干部、返乡创业女大学生等为重点,以基地为依托,示范带动农村妇女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树立品牌意识,促进农村妇女依靠产业发展实现增收致富。鼓励妇女创办领办合作社、家庭农场,促进农村妇女走互助合作和适度规模经营之路,抱团发展。
4、实施美丽家园建设行动,带动农村妇女投身生态宜居环境整治。开展“美丽家园”创建活动,强化农村妇女的生态环保理念,以大讲堂、宣传栏、文艺宣传和新媒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农村妇女绿色发展、清洁生产、绿色出行,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全省实施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处理和厕所革命。围绕全省“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全面开展“五美庭院”示范创建工作,提升村容村貌,培养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高生活质量。
5、实施家庭文明建设行动,引导农村妇女以文明家风助推乡风文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要求,常态化开展寻找“三秦最美家庭”活动。开展陕西省“五好家庭”和“最美系列”评选活动。继续加强各级家风馆建设,创建示范家风馆。依托“妇女儿童之家”开设遍布城乡的“最美课堂”,弘扬优良家风。深化“书香三秦 德润万家 亲子阅读”系列主题活动,在全省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巡讲活动。积极关注研究家庭教育、家庭生活及大龄青年婚嫁等社会热点问题,开展移风易俗特色主题活动,引导农村妇女学文化、爱科学、移风易俗,摒弃高价彩礼、人情攀比、薄养厚葬等陈规陋习。
6、实施妇女权益维护行动,助力农村妇女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成效加大妇联组织乡村普法工作力度,开展“法治陕西•巾帼在行动”等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广大妇女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维护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的合法权益。开展好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工作,建立健全关爱服务体系。探索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更好发挥妇联组织和妇女作用。促进提高村和社区“两委”以及各类决策监督议事机构中女性成员比例,推动发挥村和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及妇女代表、妇联执委的作用,协助调处婚姻家庭纠纷等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提高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能力。
7、实施巾帼脱贫攻坚行动,推进农村妇女同步够格摆脱贫困奔小康。深化做实三秦巾帼脱贫行动,广泛开展“巾帼扶志千村行”活动,采取各种途径,落实“三送三建三促”目标任务。组建省妇联巾帼扶贫服务队,由厅级领导带队,整合各类女性社会组织、女企业家和先进典型力量,深入到全省11个深度贫困县,进村抓点,通过“一次深度调研摸清需求,一次健康义诊关爱服务,一次家教讲堂普及知识,一次业务培训提升技能,一次实事维权保障权益,一次强组织建‘家’行动夯实基础”的“六个一”活动开展服务,引领全省各级妇联干部进村指导工作全覆盖。大力开展“姐妹手拉手 巾帼脱贫快步走”活动,广泛发动各类巾帼力量助力脱贫攻坚,推动基层妇联执委、农村致富女带头人和女企业家等与贫困妇女结对帮扶。继续实施“母亲水窖”“妈妈环保”“红凤工程”“春蕾计划”等公益项目和妇女儿童民生项目,项目资金最大限度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使更多的贫困妇女儿童受惠。

三、组织领导

妇女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是乡村振兴的享有者、受益者,更是推动者,建设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妇联组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 以“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为统揽,以实施七大巾帼行动为抓手,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贡献巾帼力量。 

1、强化工作落实。把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纳入各级妇联工作的重要日程, 明确新形势下农村妇女工作的新思路、新特点,积极探索巾帼行动务实路径和有效载体, 推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 深入乡村、沉到基层开展调研, 充分了解掌握新时期农村妇女所思所想所盼, 帮助解决乡村振兴中农村妇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推动出台促进妇女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跟进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修订和贯彻落实, 推动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落实。
3、注重夯实基础。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妇联自身改革,持续推进乡镇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及村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帮农民的基层妇女工作队伍,汇聚起推动乡村振兴的巾帼力量。
4、加强工作宣传。注重线上线下结合, 运用好全媒体手段, 讲好乡村振兴巾帼故事、总结交流各地工作经验、培树农村妇女创业创新典范,努力营造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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