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上午,省高院与省妇联举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座谈会,通报陕西妇联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和陕西法院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总结经验、会商方略、凝聚合力,共促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贡献力量。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玉娥出席会议并讲话。
韩德洋指出,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从政治高度、为大局服务角度、以人民为中心立场充分认识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依法服务保障妇女儿童工作高质量发展。他强调,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正确适用《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积极营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治环境,促进涉妇女儿童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实质化解,加强涉婚姻家庭领域案件“民转刑”风险防范,着力构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新格局。要切实增强办理涉妇女儿童案件敏感性,依法妥善审理涉妇女儿童家事、侵权等纠纷,依法严惩侵害妇女儿童犯罪,持续完善家事审判方式和未成年人审判“三合一”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积极开拓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新局面。要坚持“办案就是治理”,协同推进实施“四令一书”工作,推动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治宣传进社区、进校园,研判涉妇女儿童案件的深层次问题、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薄弱环节,做实诉情信息报送、司法建议等机制,能动参与社会治理,勇于探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新路径。他要求,全省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和各级妇联组织的合作,深化日常联络、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调研等制度机制,联合开展纠纷预防、心理辅导、法治宣传等工作,凝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力,不断增强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王玉娥表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是人民法院和妇联组织的共同使命,希望全省各级法院和妇联组织坚持同心同向、共同发力,保护好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和人格权、财产权等切身利益,维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职能互补、工作互融,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大保护力度、提升保护质效,推动解决妇女儿童维权难点痛点问题;拓展合作空间、积极作为,加强婚姻家庭、人身侵害类案件诉源治理、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做好困境妇女儿童关爱服务,建立健全妇女儿童工作联动机制,共同为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美好生活护航。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焦玉珍主持座谈会,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杨乐参加座谈,全国人大代表黄云娜、寿锡凌和省政协委员雷玲就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西安市未央区法院、鄠邑区法院作了“四令一书”工作情况介绍,省高院、省妇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